2013年6月24日,长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长泰县发展旅游民宿扶持办法》。这是长泰县继去年出台的一系列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政策之后的又一重要鼓励性、引导性政策。
本办法鼓励景点景区周边的农民利用自宅空闲房间,结合长泰地域性人文和自然景观,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为旅客提供乡野生活的住宿处所。本办法从经营场地、客房设施、卫浴、厨房、餐厅、消防安全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建设标准。
长泰县还成立了旅游民宿评审和评星领导小组。对于改造后达到基本要求的旅游民宿,评审小组将授予“长泰县旅游民宿”标识牌。达标后参加星级评定的旅游民宿,则授予旅游民宿星级标志。标识牌和星级标志由县旅游局统一设计、制作、颁发。依照本办法改建的农户将获得相应的资金补助及税收优惠,通过星级评定的民宿三星级将获得奖励3万元、四星级奖励4万元、五星级5万元。这一扶持发展旅游民宿的举措,将有望提升长泰的旅游接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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